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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租车,不到一年的驾驶年龄也可以租车!

更新日期:2022年8月5日 大字 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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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租车的发展将有规则可循。广州市发布了《关于促进广州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广州租车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提供政策指导。

  与去年发布的草案相比,《指导意见》取消了租车前有一年以上驾驶经验的规定。在存款管理方面,企业需要在银行或支付机构设立存款或预付款专用账户,并由托管银行或支付机构托管,以确保专用资金。同时,鼓励平台通过信用卡预授权处理承租人的车辆押金和租赁车辆拖欠违约费。

  新规有哪些亮点?广州市交委相关负责人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

  亮点1:明确共享汽车发展的意义

  所谓的小型和微型公共汽车分时租赁,通常被称为共享汽车。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共享汽车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的交通方式,是传统的小型和微型公共汽车租赁服务模式、技术、管理创新,改善用户体验,更好地满足人们多元化旅游的需求。

  根据《指导意见》,小微巴士分时租赁是对特定地区特定时间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私家车数量的快速增长趋势,促进了新能源汽车的使用。

  广州市综合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交通结构、汽车所有权、停车资源等实际情况,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有序发展分时租车等个性化交通方式。

  亮点2:车辆需登记备案并购买保险

  根据《指导意见》,共享汽车企业应当按照《广州公交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备案手续,不得非法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应在运营商办公空间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中(APP)宣传经营者营业执照、车牌号码、车型、保险购买、租赁流程、收费标准、用户说明、服务承诺、救援服务保障计划、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

  同时,企业需要有身份验证所需的设施设备,通过技术手段实施承租人身份验证和实际驾驶员验证制度,在车辆租赁合同中记录相关信息,注明驾驶员身份证和驾驶证信息,监控实际驾驶员与承租人的一致性,处理、防止无驾驶资格和假驾驶,并对承租人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逐步与公安机关建立承租人信用信息网络审核系统,实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审核承租人身份信息等信息。

  在车辆方面,从事公交分时租赁业务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登记,并按照规定购买适合分时租赁业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不提倡使用非新能源汽车进行分时租赁业务营的非新能源分时租赁车辆应逐步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亮点3:平台收取的押金或预付款应专用

  在运营服务方面,由于开四停四的影响,《指导意见》规定,非广州分时租赁车辆不得在市行政区域内提供分时租赁服务。

  同时,平台运营商应参照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汽车分时租赁专业委员会统一的汽车租赁合同格式文本,制定合法规范的汽车租赁合同,明确经营者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或电子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提供租赁车辆,确保车辆文件、保险文件齐全有效。

  在押金方面,平台经营者收取押金或预付款的,应当在租赁协议中明确押金或预付款的退还流程和期限,在银行或者支付机构设立专门的押金或预付款账户,托管银行或者支付机构托管资金,确保专项资金。鼓励公交分时租赁平台运营商通过信用卡预授权处理承租人的车辆押金和租赁车辆拖欠违约费。

  此外,平台经营者还应当明确用户行为规范,建立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将相关信用记录归集到市交通主管部门的承租人信用评价系统,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引导用户形成良好的车辆使用习惯,引导用户文明驾驶车辆。

  《指导意见》还规定,共享汽车企业的运营数据应与广州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分时租赁监管平台连接,实现数据共享。只有按时完成接入平台的客车分时租赁平台运营商,才能申请中小型客车新能源汽车指标。

  经交通主管部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经营者,应当限期整改。

  亮点4:鼓励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在车内

  根据《指导意见》,平台运营商应建立健全车辆维护管理体系,完善车辆检查、维护、维护、故障救援、保险索赔等服务保障体系,确保车辆满足安全驾驶条件和良好的技术性能。及时归档车辆档案、车辆技术档案、租赁台账、租赁合同、业务记录等资料。配备与车辆数量相匹配的操作和维护人员。

  同时,鼓励平台运营商安装驾驶员视频监控系统,使用人脸识别、指纹等生物特征数据进行注册管理、实际驾驶员验证和驾驶行为监控。鼓励与第三方合作,掌握身份证和驾照验证信息,或用信用卡和驾照信息验证承租人的身份和租赁资格。督促承租人及时处理车辆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不得向持有注销、吊销、暂扣、超过有效期、扣12分、逾期未年审等异常驾照的承租人提供分时租赁服务。

  亮点五:承租人不需要有一年以上的驾驶经验

  在去年发布的《关于促进广州共享汽车(分时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租车人必须是具有18岁以上驾驶经验的合法公民。但在正式发布的《指导意见》中,取消了一年以上驾驶经验的要求。

  《指导意见》规定,承租人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取得相关准驾驶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正常的公民。同时,要求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按照操作规范分时租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履行个人交通安全责任。

  同时,承租人不得将分时租赁车辆交给无驾驶资格人员,不得使用分时租赁车辆从事或伪装从事商业道路运输。

  亮点六:鼓励政府机关利用共享汽车公务旅行

  《指导意见》明确表示,鼓励共享汽车产业发展。

  鼓励停车换乘(P R)停车场、政府事务中心、交通枢纽、旅游景点、酒店和欠发达地区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供了便利。同时,鼓励探索城市公共停车通过优惠停车费等措施,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社会车辆停车的情况下,促进城市公共停车位停车和充电。

  对使用新能源汽车进行分时租赁的,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充电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根据《指导意见》,到2020年,广州将建设3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设施。

  此外,《指导意见》鼓励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充分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交换设施,与公交分时租赁平台运营商合作,提高充电桩利用率。同时,支持公交分时出行。

  《指导意见》还指出,番禺、黄埔、南沙等条件较好的地区应率先开展新能源 公交分时租赁试点项目和示范区建设,并向市政府报告,支持停车、充电、公务旅行,进一步完善公共旅行体系。其他地区可以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好小型和微型公交车的分时租赁规范和鼓励工作,支持该地区分时租赁行业在充电桩建设和公务旅行方面的发展。

  广州市交通部门表示,《指导意见》出台后,将与市职能部门和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合作,推动社会各方共同管理和治理,落实《指导意见》管理要求,努力解决新业态快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维护行业标准化、健康有序发展。